1,新的旅游法对旅行社营业部有什么新的规定

就是符合国家标准呗

新的旅游法对旅行社营业部有什么新的规定

2,请问旅游法新规有什么不同吗

简单说就是没有强迫购物了

请问旅游法新规有什么不同吗

3,新旅游法有哪些局限性

变化1以自由活动代替购物;变化2小费包括在团费中; 变化3自费项目全部取消; 变化4不可抗力损失双方买单。

新旅游法有哪些局限性

4,新旅游法有哪些变更

变化1以自由活动代替购物;变化2小费包括在团费中; 变化3自费项目全部取消; 变化4不可抗力损失双方买单。
不得带游客去购物,最明显的变化。如果您觉得正确或者采纳,麻烦给我好评哦,谢谢。
变化蛮大的,首先旅行社不可再安排购物点了,其次对旅行社经营者、饭店经营者、景区经营者的管理比较严格了,最后对导游人员要求也严格了,但是也有维护导游人员的权益。总之还蛮多的希望有所帮助

5,新旅游法对旅行社都有哪些规定

《旅游法》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们经过解读,按新的旅游法,5人以上必须派有证领队,这样最后的费用还是摊在消费者身上,无端抬高旅游费用,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如果订购2项以上内容——如机票、签证,也算包价旅游,也要派领队,或者客人可以分2家社来分别订购此2个项目,否则必须派领队!希望有关部门能本着客观事实求是的态度,科学论证此旅游法的可行性,最终减轻消费者负担!

6,旅游法规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旅游法规调整的对象是旅游法律关系(一种社会关系)。相关介绍:旅游法律关系是经过旅游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如果没有旅游法律规范,旅游法律关系就无从产生。如:有了旅游行政法律规范,才有可能产生旅游行政许可、旅游行政处罚、旅游行政复议等法律关系;有了刑事法律规范,才有可能产生旅游刑事关系,才会有可能防止各种与旅游有关的犯罪。法律关系主体在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一旦被旅游法律调整后,就具有旅游权利义务的内容,成为旅游法律关系。例如:旅游合同的约定,即是在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形成的旅游法律关系。扩展资料由于旅游领域的广泛性和关联性,决定了旅游法律关系的多样性,不同的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着不同的旅游法律关系,其中,既有横向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旅游企业和旅游者之间关系),又有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行社行使管理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许多社会关系因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确认,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而只能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如恋爱关系、朋友关系、同志关系、同乡关系属于伦理道德规范调整范畴,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不是法律关系,不属于旅游法规调整的范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旅游法律关系
旅游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旅游活动领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家旅**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经营者和相关部门之间、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3)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4)具有涉外因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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