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胜地应该属于那里

当然陕西了 虽然不是10全10美 但是它是古城。。。

旅游胜地应该属于那里

2,文旅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法律分析:文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文旅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3,夏季有哪些地方是旅游用地

什么叫旅游用地?
泳池 全国各大泳池

夏季有哪些地方是旅游用地

4,旅游用地属于哪类用地

法律分析:城市用地分类和建筑规划标准中没有旅游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只有八大用地: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第二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5,中国的旅游胜地是什么地方

2007年最佳旅游胜地是大连、成都,大连有美丽的大海,成都是历史古城,又有非常美味的小吃(小吃是出了名的)

6,城市用地分类和建筑规划标准中有旅游类用地吗

没有专项的旅游用地。旅游是用地的具体使用功能,甚至可以包含非建设用地地类。按照国家用地分类标准,建议在旅游开发规划编制时采用分类梳理用地的描述方法,结合实际旅游项目需要,分别阐述旅游开发用地中的建设用地需求和非建设用地需求,在此基础上按照国标确定建设用地地类。在新用地国标颁布说明会上有人也问到了类似的问题。一言以蔽之:请分清楚什么是政策功能区与城市用地分类类别。前者是具体实施的土地开发方向描述,具有一定的功能综合性和复合性,后者是用来规范化管理城市土地的分类标准和依据。最后举一例,某旅游开发用地中,包括酒店,公园,城市绿地等等,那在项目报批时就要按照其在用地分类标准所对应的中类或小类分别阐述其所对应的用地性质,而不能用单一的旅游用地而为其分类。
你好!2012年新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分8大类,35中类,43小类。不知道你说的旅游类用地到底属于什么?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物古迹用地还是绿地与广场用地中的公园绿地?至于旅游用地没有这个分类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一般分为: 居住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技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7,中国旅游用地性质是什么 哪些可用于旅游房产开发

从国内外的土地使用性质而言,都不存在旅游房产用地这个类别,而在国内出现的旅游房地产开发概念,其实质还只是房地产开发商针对项目建成后用于与旅游行业相关的住宿和经营活动来进行定义。从房地产开发的角度分析,旅游房地产包含两个概念。一个是指旅游地产,包括旅游景点开发和休闲娱乐等设施的建设;另一个是指旅游房产,围绕旅游活动所需要的,以住宿业开发为主,包括旅游酒店、宾馆、服务式公寓、旅店、经济型酒店、度假村和休闲度假住所等。 因此,要确认中国旅游房产的用地性质,需要从政府规定的住宿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来进行区分。从住宿业的角度来考虑,只有旅游星级酒店属于旅游商业用地;从房地产开发角度分析,国内房地产开发包括商业(含旅游商业用地)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和工业用地等。 只有旅游星级酒店在通过国土管理部门和旅游部门审批后,可以以旅游商业用地性质立项。而其它住宿业设施,如服务式公寓、社会旅馆、经济型酒店等的用地性质,政府并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住宿业的经营活动并不受用地性质的限制,但必须获得与住宿业相关的行业特许经营许可证,如消防、安保和卫生等。 按照现有的相关政府规定,国内可以用于旅游房产开发的土地用地性质如下:商业性质用地 传统的旅游星级宾馆、酒店项目立项,土地批租年限为 40 年,该类项目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行为,一般不允许按照商品房模式进行分割销售。 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旅游商业用地,土地批租年限为 40或50 年,由于各地鼓励投资的政策不同,有些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模式,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销售。 城市商业用地,土地批租年限为 40 年,允许以房地产开发模式进行销售,但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 商业用地性质的旅游房产项目,一般适合于建设旅游星级宾馆、商务酒店、经济型酒店、度假酒店等以酒店经营为主要目的投资行为。 综合类用地 商住两用,即,商业和住宅综合用地,带有裙房的商务公寓或写字楼,土地批租年限为 50 年,该类用地性质本身就属于房地产开发,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销售。 商业城市中的综合类用地性质,一般适合于商务酒店、全套房酒店、旅游星级宾馆、服务式公寓、经济型酒店等旅游房产建设。 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综合类用地性质,一般适合于度假酒店、度假公寓等旅游房产建设。 住宅用地 纯住宅类酒店式公寓、别墅,土地批租年限为 70 年,本身属于房地产开发性质,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销售。 住宅用地性质,一般适合于服务式公寓、度假公寓、度假别墅等旅游房产项目的建设。相关阅读:旅游用地如何分类?它们的具体功能是什么?关于旅游用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知识旅游用地规划容易遇到哪些问题 解决方案一览旅游用地规划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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